中新網南寧12月4日電 (王剛 寧玲日)12月4日,廣西交警總隊與廣西保監局聯合召開全區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工作視頻會明確:凡是在適用快處、快賠機制的區域內或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僅造成財產損失、車輛可以移動的交通事故,應進行快處快賠,並對事故車輛的損失金額不再限制。此前,該情況下對事故車輛損失金額限定在5千元之下。此舉旨在緩解交通壓力及方便市民。
  據介紹,今年以來,廣西各級公安交警部門加強與保險部門協作配合,積極開展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工作,取得良好工作成效,全區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的輕微事故為87909起。
  交警部門表示,按照傳統的處理模式,發生輕微交通事故後需要交警到現場定責、保險查勘員到現場定損,最快也要近30分鐘,如果事故發生在交通高峰時段,交警和保險查勘員很難準時到達現場,就會造成交通擁堵甚至交通癱瘓,嚴重影響市民出行。而且,事故當事人要多次往返於公安交警部門和各家保險公司之間,往往一個小事故卻給當事人工作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
  為進一步推進財產損失交通事故快速處理工作,廣西區公安廳、廣西保監局聯合下發《關於推進財產損失道路交通事故快處快賠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深化拓展交通事故快處快賠的適用範圍,明確凡是在適用快處快賠機制的區域或道路上發生的未造成人員傷亡、僅造成財產損失,車輛可以移動,同時排除必須報警處理的相關情形,應引導當事人自行協商處理。廣西各地將以“強化引導、快速撤離、模糊定責、快速理賠”為原則,引導事故當事人到快速理賠服務點“一站式”完成交通事故處理和保險理賠。
  警方表示,對於造成輕微交通事故且符合自行協商條件,當事人未按規定及時主動撤離現場,造成交通擁堵的,現場民警應按照法律規定,對當事人處以200元罰款,有其他交通違法行為的,將一併處罰。針對交通事故騙保等違法犯罪活動,交警部門將積極配合保險行業嚴厲查處。  (原標題:廣西以“快處快賠”治堵 不再限制事故車輛損失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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